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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全国行政事业单位 内部控制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28日  浏览:1854 

淄博市财政局文件

淄财会〔2014〕2号


关于组织参加全国行政事业单位

内部控制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财政局、高新区财政局,市级各行政事业单位,中央、省驻淄各有关单位,各高等院校,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广泛宣传《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普及行政事业单位内控相关知识,更好地推动内控规范贯彻实施,提升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财政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知识竞赛活动。根据省财政厅有关要求精神,现就我市参加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知识竞赛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4年8月1日至10月31日。

二、参赛范围

各级财政部门、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各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中介机构的在职工作人员均可参赛。

三、竞赛规则

(一)竞赛题目

本次竞赛共设试题100道,分为选择题70道(含单选题和多选题)、判断题30道,每题1分,共计100分。

(二)竞赛内容和辅导材料

本次竞赛内容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辅导材料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讲座》(财政部会计司编,

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

(三)答题要求

1. 本次竞赛采用网上答题方式进行,由电脑系统自动评分。

2.参赛人员须登录财政部门户网站(www.mof.gov.cn),在主页点击“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知识竞赛”栏目,或关注财政部政务微信(微信号:mofczb),在底部菜单“热点专栏”中点击“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知识竞赛”栏目,参与答题活动,了解活动进展情况。

3.参赛人员在网上注册答题时,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及有效的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四、奖项设置

(一)本次竞赛设个人奖和组织奖。全国共设置个人奖550名。其中,一等奖50名,二等奖200名,三等奖300名。设置优秀组织奖50名。

(二)评奖工作由财政部负责,将引入公证程序进行外部监督。

(三)全国获奖名单将在财政部门户网站等媒体上予以公布。

(四)省财政厅比照财政部设置个人奖和优秀组织奖。

1、个人奖350名。其中,一等奖30名,二等奖120名,三等奖200名,采取满分内抽奖或得分排序两种评选方式产生。当满分试卷数量达到或超过总奖项设置时,在满分试卷中抽取一、二、三等奖;当满分答卷数量未达到奖项设置时,按得分从高到低确定相应的奖项。

2、优秀组织奖30名。对在竞赛工作中组织出色、成绩突出的部门、单位,由省财政厅颁发“优秀组织奖”。

3、全省获奖名单将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www.sdcz.gov.cn)和山东会计信息网(www.sdkjxxw.cn)等媒体上予以公布。

(五)市财政局设置优秀组织奖20名,并在淄博会计网(www.zbkjgl.com)予以公布。

五、组织领导

(一)各区县财政局和各级行政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竞赛活动,加强组织领导,要积极组织财会人员参加竞赛活动,普及内部控制相关知识,提高内部控制意识和理论政策水平,增强遵守、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规范的自觉性,展现我市会计人员的良好素质和形象。

(二)各区县财政局要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报纸等媒介,加大活动宣传力度,扩大活动参与范围,在全市迅速掀起“参加内控竞赛、学习内控知识、贯彻内控规范、提高自身素质”的高潮,并以此为契机,强化会计法律法规和准则制度宣传,促进财会人员知识更新,提高会计队伍素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各区县财政局、各级行政事业单位要增强工作主动性,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竞赛组织情况及相关信息请及时报送市财政局会计科。在参与竞赛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当地财政部门。

六、其他事项

(一)对参加竞赛且获得财政部或者省财政厅奖励的会计人员可视同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参加竞赛且成绩合格(60分及以上)的会计从业人员,可视同完成当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12学分。

(二)本次竞赛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属财政部会计司,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淄博市财政局

                                      201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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