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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区2024年度全国会计初级资格考试合格证书领取公告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15日  浏览:167 

淄川区广大考生:

现将2024年度全国会计初级资格考试合格证书领取公告如下: 

一、发证机构

淄川区财政局会计科负责全国会计初级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发放工作。

二、证书发放

(一)发放对象

通过2024年全国会计初级资格考试的考生。

(二)领取方式

1、现场领取

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毕业证书原件现场领取。 他人代领证书的,代领人持考生本人和代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考生毕业证原件领取。

2、邮寄领取

考生可选择通过邮寄方式领取证书:登陆“山东会计信息网”-“山东会计之家”-“证书邮寄申请”模块申请邮寄服务。邮寄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3、资格审核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鲁财会〔2023〕78号)要求,考试通过人员在领取证书时需进行资格审核。选择现场领证的携带毕业证书原件进行现场审核,选择邮寄证书的在系统申请时上传毕业证书扫描件或照片进行网上审核。资格审核以报名时已取得的最高学历证书为准,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成绩和证书将予以取消。

(三)领取时间

2024年10月28日-11月29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集中领取时间结束后,工作日时间只可办理证书现场领取。

(四)领取地址及联系方式

淄川区财政局110室会计科(淄川区般阳路78号)  0533-5180027

三、其他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1号)规定,“未按时领取的证书,由证书发放机构代为保管;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由指定印制企业统一回收销毁”。如证书销毁后,考生提出领取证书申请,由所属证书发放机构按证书补办流程办理。

淄川区财政局
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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