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打开竞赛入口】
淄博市财政局文件
淄财税〔2019〕6号
关于转发鲁财税〔2019〕32号文件
的通知
各区县财政局,高新区、经开区、文昌湖区财政局,市直各部门、单位,市属各企业:
现将《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减税降费知识竞赛的通知>的通知》(鲁财税〔2019〕3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减税降费的重要意义。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推出了一系列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各级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提高学习政策、管理政策、运用政策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减税降费红利不断释放。
二、积极组织参与减税降费知识竞赛。各区县、市直各部门要把此次竞赛活动作为普及减税降费知识、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有效载体。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广泛宣传,加大推广力度,提高竞赛活动知晓度,动员相关人员积极参赛。
三、其他工作要求。根据竞赛通知要求,答题成绩在95—100分的会计人员,视同完成会计人员当年继续教育90学分;答题成绩在80—94分的会计人员,视同完成会计人员当年继续教育30学分。会计人员须以打印的成绩单作为折算学分的凭证。竞赛结束后,省财政厅将适时在门户网站“减税降费”专栏通报竞赛组织及获奖情况。
在参与竞赛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市财政局。
联系方式:
市财政局税政科:谢宁 3887055
市财政局会计科:雷子朋 3887096
附件:
1、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减税降费知识竞赛的通知》的通知(鲁财税〔2019〕32号)
2、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减税降费知识竞赛的通知(财办发〔2019〕81号)
3、全国减税降费知识竞赛参考资料
【点击下载以上附件1-3】
淄博市财政局
2019年10月12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