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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省2013年第四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28日  浏览:1365 

全区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生:

根据《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鲁财会[2013]26号)和《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鲁财会[2013]24号)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对2013年第四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以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二、考试科目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根据新旧考试衔接办法规定,本季度考试分为五个类别:
     
一类考生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电算化;
     二类考生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珠算;
     三类考生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该类考生为已取得初级会计电算化证(有效电算化成绩)或201371日前取得山东省五级以上珠算鉴定证书(不含外省及青岛市珠算证)的考生;
     四类考生考试科目为初级会计电算化,该类考生为会计基础和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已同时通过且在有效期内的考生;
     五类考生考试科目为珠算,该类考生为会计基础和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同时通过且在有效期内的考生。

凡在2013年第三季度以三类、四类、五类考试类别成功报名的考生此次报名一律只能选择一类或二类考试类别。
    
三、报名、考试时间 
   1)报名时间:201310208:00--103024:00 在报名时间范围内,各考点计划报满为止。
   
2)准考证打印时间:201311108:00开始,到本期考试结束为止

3)准考证修改时间:如果考生发现准考证上信息有误,可在20131110--1121日的正常工作日上班时间,持本人身份证到所选考点的所属市财政局进行更正,过期不再受理。

4)考试时间:2013121日--201416日期间的25个工作日内。
     
四、报名办法 
    全省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考试费用的方式。
   
 1、登录全省统一报名网站:山东会计信息网(www.sdkjxxw.cn),点击“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的“网上报名”模块,进入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考试须知和注意事项。 
    2、报考名额是由各市财政局根据本辖区考点计算机总数和考试天数进行计算,统筹安排,确定各考点考试计划。

3、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自行选择网站公布的任一考点,报考珠算的考生只能选择有珠算考试资格的考点。

 4、报考人员选择考点和考试类别成功后,须在30分钟内通过网上银行系统(不允许使用手机银行以免出现漏付现象)一次性支付考试费用,否则视为无效报名,名额自动退回。一旦交费成功不允许再对考试地点和科目进行修改。
    五、考试成绩查询、打印
    
考试成绩由省财政厅统一确认,于本期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山东会计信息网”公布。考生可登录外网查询,考试通过的考生可打印成绩单。考试成绩全省(不含青岛市)通用,考试通过人员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须按照规定到户口或单位所属地财政局审核有关资料,领取证书。
    
六、收费标准 
    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批复》(鲁价费发[2006]126号)规定,考务费为每科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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